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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情调研立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科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11-10

社科研字(2008)20号                                                 签发人:李慎明
 
院属各单位:
    根据我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09年国情调研立项工作提前至今年年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国情调研工作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中心,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努力提高调研工作的质量与效果,更好地发挥我院作为党中央、国务院思想库和智囊团的重要作用。
    为了解决一些同志特别是青年人员缺乏在基层锻炼和工作的经历问题,锻炼好队伍,2009年的国情调研和考察活动继续强调深入社会、深入基层,特别提倡开展“一个村庄”、“一个企业”、“一所学校”性质的深度调研。
    二、立项形式和程序
    2009年国情调研工作继续按照国情调研重大项目、国情调研重点项目、按系统组织国情考察活动和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等四种类型部署。
    一)国情调研重大项目
按照招标和组织申报两类进行。招标项目选题为下列7项:
  (1)科学发展观实践情况调研;
  (2)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变化调研;
  (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发展变化与进一步解放和发
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调研;
  (4)中国经济平稳发展与金融安全问题调研;
  (5)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调研;
  (6)网络文化和安全调研;
  (7)社会分配调研。
    每项招标项目资助20-40万元,鼓励低资助竞标。
    作为招标选题的补充,可资助若干由院或学部组织的跨学科、多领域的其它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的立项申请。
    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院国情调研领导小组组织。在项目评审中,国情调研领导小组可以提出调整项目设计和整合研究力量的意见。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的立项程序如下:申请人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立项书》,并通过项目管理单位向科研局提出;科研局初审后,报请国情调研领导小组审议;国情调研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达到三分之二票数通过;院务会议审议批准。
  (二)国情调研重点项目
    经济学部、社会政法学部、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的研究所,以及哲学所、宗教所、民文所、边疆中心可以在研究所业务范围内立项国情调研重点项目。其它研究所在科研工作中需要的调研经费,可以通过申请院重大、重点课题的方式解决。
    国情调研重点项目评审工作由研究所组织。研究所在院下达的国情调研经费额度内确定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的立项数。各研究所国情调研项目经费额度另行下达。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的立项程序如下:申请人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论证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达到三分之二票数通过;国情调研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三)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
    2009年由以下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全院各系列的人员开展国情考察活动:
  (1)办公厅、财务基建计划局:行政后勤系列;
  (2)科研局、国际合作局:科研管理系列,外事管理系列;
  (3)人事教育局:人事管理系列,博士后系列;
  (4)老干部工作局:老干部管理工作系列;
  (5)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党务人员系列,青年系列,统战系列。
    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提出立项申请,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考察活动计划书》;国情调研领导小组批准。
    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要充分吸纳全院各单位相关系统的人员参加,考察人员不得仅仅集中在某一个或几个具体部门。
(四)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
    文史哲学部(哲学所、宗教所、民文所、边疆中心除外)、国际研究学部的研究所,以及杂志社、研究生院、院图书馆可以立项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
    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由研究所根据院下达的国情考察活动经费额度立项。各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经费额度另行下达。国情考察活动的立项程序如下:研究所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考察活动计划书》;国情调研领导小组批准。
    国情考察活动不得委托旅行社安排。每个考察小组规模不宜过大,一般不要超过10人。考察活动组织的面要尽量宽一些,不要集中在相同人员身上,力争每三年左右时间就能使所有相关人员均有一次参与机会。没有专门开展考察活动的研究所,要在调研项目中,积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调研现场的辅助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国情调研重大项目需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立项书》(原件1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
   (2)申报国情调研重点项目需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论证书》(原件1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
   (3)申报国情考察活动需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考察活动计划书》(原件1份[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份)。
   (4)各单位申报的各类国情调研项目和考察活动需汇总填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和考察活动申报一览表》(由计算机生成表格,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2份)。
   (5)申报国情调研项目和考察活动,除需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外,同时需登录科研局科研管理平台,填报相关内容。科研管理平台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纸质文本内容一致。请各单位登录科研局内网(http://10.1.1.10/kyj/)下载有关资料,填报后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局国情调研办公室或有关学部工作室。
    四、申报时间
    1、国情调研重大项目、按系统组织的国情考察活动最迟应于2008年 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局国情调研办公室;国情调研重点项目、研究所国情考察活动最迟应于2008年 11月30日前将研究所评审结果报送科研局相关学部工作室,逾期不再受理。
    2、已经承担国情调研项目尚未结项和提交调研成果的,不得申报新的国情调研项目。 

附件:
       1、《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立项书》.doc

       2、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考察活动计划书》.doc

      
       

(说明:附件不再随文下发,请各单位登录科研局内网,下载各类表格。) 

                                    中国社会科学院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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