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管理条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成果资助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 我院2009年科研成果后期资助工作将如期进行。具体如下:
一、资助范围:
1、我院在职职工;
2、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完成(正式出版、发表)的科研成果。
二、时间安排:
1、2009年12月8日-2009年12月18日:申报人向教务处科研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2、2009年12月21日2009年12月25日:教务处科研办公室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并分送有关学术委员会委员;
3、2009年12月28日-2010年1月12日(期间):学术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
4、公示一个月;
5、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成果资助申报书》,于12月18日之前将科研成果原件及《申报书》(电子版)报送教务处科研办公室(Email :zhao.yan@cass.org.cn)。
申报工作结束后,所报科研成果原件将在科研办公室备案,不再退还本人。
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成果资助申报书》.doc
2、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成果资助实施细则(暂行)》.doc
教务处科研办公室
2009年12月8日